关于严肃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的通知
各市(州)纪委,长白山开发区纪工委,省委各部委、省直各部门纪检组(纪委)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,省属企业党委,省属高等学校党委:
近日,中央纪委、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《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政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严肃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提出明确要求。
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颁布以来,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和曝光警示力度,公款大吃大喝和奢侈浪费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、利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收钱敛财、公车私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,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,带动了社会风气好转。同时也要看到,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入俗人会所,吃喝玩乐,甚至搞权钱交易、权色交易等,严重影响党风、政风,带坏社会风气。为贯彻落实《通知》精神,现就严肃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提出如下要求:
一要高度重视,切实提高思想认识。严肃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,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反对“四风”的重要措施,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(党组)要充分严肃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的重要意义,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《通知》精神,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
二要令行禁止,严肃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(党组)要组织力量深入调研,依法加强监管,要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、反对“四风”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员卡问题。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环节中,提出明确要求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,发现问题及时提醒、坚决纠正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作出承诺:不出入私人会所、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,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。
三要持之以恒,加大执纪监督力度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,盯住党员领导干部,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,严格责任追究,及时通报曝光,形成威慑。
中共吉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
中共吉林省纪委中共吉林省纪委
2013年12月31日